首页
>投资者关系
>公告通函

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钒钼钨化合物提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5 09:27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对钒钼钨化合物提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钒钼钨化合物提取升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北片区福州路东侧、龙湾西路北侧;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钒钼钨化合物提取升级项目,主要通过离子交换树脂等提取钒钼钨化合物。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北片区福州路东侧、龙湾西路北侧

联系人:王群

联系电话:19905531718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B座10层1001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51-62841011

传真号码:0551-62841011

邮件:hr@czyhj.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